老宅延壽機能復新
符合條件者,室內補助總上限提高至 30 萬元;仍受單項上限與工程費比例限制
- 公告期程/辦理方式
- 依房屋所在地政府公告;新竹縣、市目前持續受理,期程見下方
- 先看適用對象
- 屋齡 30 年以上的合法 4~6 層公寓或 6 層以下透天,須符合結構評估、住宅用途、權利及其他條件。公寓另須棟內有符合規定的高齡或弱勢設籍成員。
- 支持的項目
- 居家安全、無障礙及管線改善等,不是全室風格裝修都可補助。
- 依國土署最新說明,公寓共用空間修繕 1 項即可申請補助;若要申請專有部分室內修繕,仍須依現行辦法核對併同申請及例外條件。透天申請室內修繕,須搭配至少 1 項室外修繕。
- 單項最高補助工程費 65%;公共項目與室內額度不可混看。主要建材原則須為國產品牌;重複補助限制須核對。
下一步 新竹縣、市目前仍持續受理;先向地方窗口確認經費、資格、結構評估與施工順序。中央預估下一梯次最快於 116 年 1~5 月由各縣市陸續公告,實際仍以所在地政府公告為準。